一、 体检对象及时间
请进入体检环节的考生(名单详见附件1)于2025年6月13日下午3:00——5:30到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层大厅(霞浦县松港街道赤岸大道牛濑43号)报到。6月14日上午7:25——7:50空腹到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楼一层大厅集中,统一乘车前往医院体检。考生家属不得进入集中地点或体检医院。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二、 体检标准
体检参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四部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执行。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三、有关要求
1.参加体检的考生需携带身份证原件、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1张及体检费(预计500元左右,如需进一步检查,费用据实结算)。
2.考生体检前请注意休息,不要熬夜、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晚上8点以后不得进食。体检当天早上要保持空腹、憋尿。
3.考生参加体检不得携带手提包、挎包、背包、行李包等与体检工作无关的物品;佩戴的手表,以及携带的手机、平板、电子手环等带有存储、通讯功能的电子产品须按规定上交工作人员集中保管。考生报到时,须将手机等通讯电子设备关闭电源后,统一交由工作人员集中保管。未上交者,一经发现视为作弊,取消体检资格并按违纪处理。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请在6月12日上午12:00前提出延期体检申请,同时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5.请考生注意查看报名时本人所留电话号码的短信,保持手机畅通,随意更改通讯号码无法联系的责任自负。县人社局将通过短信方式通知,请考生接到信息后及时回复短信确认。
霞浦县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股,联系电话:0593-8059198。
霞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6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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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文链接:https://www.xiapu.gov.cn/zwgk/gkzl/bmzfxxgk/zfbm/xrlzyhshbz/gkml/tzgg/202506/t20250609_2042191.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