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稳就业保就业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闽政〔2020〕4号)文件精神,帮助青年加强岗位实践锻炼、提升就业能力,根据《漳州市青年见习计划暂行实施办法》(漳人社〔2019〕109号),现我单位面向社会招募就业见习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募对象
离校2年内未就业大学毕业生和16-24岁失业青年。
离校2年内未就业是指申请参加见习前无用人单位为其办理过社会保险且距离毕业证书记录的签发时间不超过2年;16-24岁失业青年是指申请参加就业见习前未就业且未缴交过社会保险费的16-24岁失业青年。已享受过见习补贴的人员不纳入见习对象。
二、招募条件
(一)身体健康,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学历要求:大学本科及以上。
(三)技能要求:有一定的公文写作能力,熟悉各种办公软件。英语与国际贸易相关专业优先。
三、招募岗位
漳州市对外贸易服务中心见习人员2名。
四、报名时间及流程
(一)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25年2月13日17:30截止。
(二)报名流程:
1.申请人员按照公布的见习岗位条件进行报名,符合条件的请将以下资料电子版打包发送至邮箱ccpitfjzz@163.com,邮件主题请写为“就业见习+姓名”,文件夹以姓名命名。
报名资料:
②社保查询页面截图(闽政通app,需实名认证方可查询);
③见习岗位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毕业证书、身份证)复印件。
2.见习单位对申请人员提交的资料进行审核,组织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进行面谈,通知面谈对象将以电话形式通知。参加面谈的报名人员需携带报名资料的原件进行审核。面谈后,择优确定拟招募人选,报市人社局审核后,签订见习协议书。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3.报名咨询电话及联系地址:0596-2963152,漳州市芗城区漳福路46号一号楼6楼。联系人:林芳萍。
五、见习期限、待遇及管理
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不低于3个月(低于3个月不发放见习补助),见习待遇由见习单位发放,每月2352元左右(含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用)。见习人员见习期管理按见习单位管理制度执行。
漳州市贸促会
2025年2月5日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pQCEHWUF7GEozFIJQqoMI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