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是永安市司法局下属事业单位。为满足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公证业务发展需要,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名。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招聘岗位及人数
1.公证员1名;
2.实习公证员2名。
招聘条件及要求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公证事业;
3.具有良好的口头和文字表达能力;
4.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二)岗位要求
1.公证员
(1)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公证员执业证;
(2)身体健康、语言表达能力强、精通公证业务、熟悉电脑及相关业务软件操作、能够独立办理公证;
(3)年龄25-50周岁;
(4)符合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2.实习公证员
(1)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法学类专业;
(2)35周岁以下;
(3)取得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A类);
(4)有较强的亲和力、沟通表达能力和良好的团队精神,工作积极主动,服从工作安排。
3.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
(1)曾受过刑事处罚、治安处罚以及纪律处分的;
(2)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尚未得出结论的;
(3)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6)《公证法》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证员的情形;
(7)其他不符合聘用资格条件的。
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5年1月23日—2月28日;工作日上班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2.报名地点: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永安市燕西街道南翔路2199号11幢永安市政务服务中心C区206),联系人:张女士,联系电话:0598-3807969.
3.报名方式及要求:(1)网络报名:应聘人员按要求填写招聘报名表,将报名表电子档及个人简历和1寸照片,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公证员执业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压缩打包,发至邮箱gzczhb@qq.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2)现场报名:带上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公证员执业证、法律执业资格证书等相关资料的原件、复印件及1寸照片到指定地点报名。
(二)资格审查
永安市公证处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审查,报名者应对自己所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真实性负责,凡是填报信息失实或提供虚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阶段发现报名者有不符合岗位要求情形的,均取消其面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符合条件的人员通过电话通知面试时间及地点。
(三)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由招聘单位组织实施,采取谈话问答方式综合评判。最后按面试情况(不用笔试),确定体检、考察和政审对象。
(四)体检
根据面试总成绩按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的人员,由招聘单位通知参加体检。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等规定组织实施,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自理。体检缺席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审
结合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拟聘用对象进行政审考察。政审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工资待遇
本次所招聘人员为非编制合同制员工,具体薪酬待遇面议,五险一金等按照国家有关政策执行。同时,根据劳动法等规定享有公休、婚假、丧假、产假等国家规定的福利。
纪律与监督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全过程接受社会各界和相关部门的监督。招聘工作以本《公告》为依据,一经发现并查实不符合本《公告》规定以及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的,即取消应聘人员的应聘和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
其他
本公告仅适用于本次招聘工作,未尽事宜由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负责解释。
附件: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wps
原标题:招聘公告|福建省永安市公证处2025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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