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聘岗位
执法办案管理中心男性警务辅助人员20名。
二、报名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年龄要求:18周岁-40周岁;
4、高中及以上学历;
5、男性身高165CM以上;
6、视力正常,五官端正,无传染性疾病,体表无纹身,身心健康,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
7、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具有忠诚、奉献、吃苦耐劳的精神,服从组织分配和调剂。
以上要求的毕业证、学历证、年龄等相关证书及资格条件的认定均以报名时间为截止日期。
退伍军人、公安(司法、武警、人武)院校相关专业毕业人员,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三、报名办法及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工作日上班期间。
(2)报名地点: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1号楼法制大队(航城街道吴航路475号)。
(3)提交材料:报名人员应携带《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报名登记表》1张(附件1),本人身份证原件、毕业证以及相关证件证书(如驾驶证、计算机、英语、会计等证书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1份。
(4)资格审核:应聘人员应对所提供信息及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责,由长乐区公安局对应聘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
四、录用方式
长乐区公安局将按照面试、政审、体检(费用自理)等程序进行招聘录取。面试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思想品德、语言表达、应变能力等情况,由区公安局政工室、审计室或驻局纪检监察组及用人单位开展招聘,面试合格者进入资格审核,对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进行政治审查,审查其本人及直系亲属是否存在违法违纪的情况,政审合格者进入体检。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工资3000元/月,转正后工资为3300元/月,每月考核工作情况,绩效奖金300-700不等(以上包含基本工资、绩效工资及依法依规为其缴交单位及个人“五险一金”等)。
六、其他事项
报名时,考生须按照公布的报考条件和要求,如实填写相关资料,如实上报个人及家庭基本情况。考生应对填写的信息和提交的材料负责,如因个人填报信息错误、不全、失实,或是不符合报考条件和岗位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凡弄虚作假、隐瞒不报等不诚信行为者,一经发现,直接取消聘用资格。
报名初审环节结束后,将对考生进行资格复核。若发现考生存在其他不符合报名条件的情况,将取消其应聘资格。入闱名单等有关信息以后续通知为准。
联系:18606918865
福州市长乐区公安局
原文标题:长乐公安招聘20名辅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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