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公开招聘编外人员方案
根据工作需要,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拟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会务通讯员)1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标准,主要采取现场报名、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为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8年10月至1994年10月期间出生);
3、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6、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7、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8、能够服从单位安排,同意加班、节假日上班,工作积极主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参加招聘:
1、受过刑事处罚(含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或者治安管理处罚,曾受过劳动教养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3、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适宜从事会务通讯员工作的情形。
三、招聘程序
1、报名方式:采取本人到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报名时携带身份证、毕业证等有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书需提供学信网查询的学历证明),在报名时间内现场递交《马尾区招聘编外工作人员报名表》及两寸纸质版彩照1张;报名者提交的报考信息应当真实、准确,提供虚假报考信息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参与笔试资格。
2、报名时间:2024年11月5日-11月7日(工作日9:00—11:30,14:30—17:00);
3、报名地点: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福州市马尾区星达路2号);联系电话:0591-83683380。
4、资格审查:根据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对应聘人员信息表进行筛选,选出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并将结果及时告知应聘者。
5、考试方式:采取笔试、面试方式进行公开招聘,考试综合成绩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笔试、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不按规定时间参加笔试和面试的,视为自愿放弃应聘资格。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6、体检:考试结束后,将按照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以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选,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四、聘用及公示
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为聘用人员,按规定程序签订用工合同。聘用人员纳入我区劳务派遣管理,统一与福州开发区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采用书面形式签订。新录用编外人员经试用合格,予以正式聘用。聘用期从试用期开始之日起算,试用期不合格的,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五、岗位薪酬待遇
根据《中共福州市马尾区委员会办公室、福州市马尾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区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指导价位的通知》(榕开委办[2019]60号)编外人员用工工资标准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福州市马尾区民政局负责解释。
原文链接:https://www.mawei.gov.cn/xjwz/zwgk/gggs/tzgg/202411/t20241104_4919759.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