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是福建省教育厅的直属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拟向社会公开招聘教研员2名。根据《福建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暂行办法》的规定,制定具体方案如下: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符合福建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
3.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岗位年龄要求需在1988年10月至2006年10月期间出生;
5.具备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6.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学历证、学位证、认证书等各项资格认定证明材料落款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31日。
二、招聘岗位及要求
序号 | 招聘 岗位 | 岗位 性质 | 招聘 人数 | 专业 | 备注 |
1 | 教育质量监测教研员 | 专业技术岗位 | 2 | 教育学、教育技术学、教育学原理、课程与教学论、教育史、教育经济与管理; 心理学、应用心理学(含临床心理学方向、犯罪心理学、社会心理学、心理咨询等)、基础心理学、发展与教育心理学、心理咨询与心理健康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应用心理硕士; 教育统计、测量与评价 | 1.本科阶段或研究生阶段专业与岗位所要求的专业相符均可2.该岗位从事基础教育教研、教育质量监测、考试评价及相关综合性工作 |
三、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www.fj99.org.cn)首页“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模块、福建省教育厅网站和“福建教研网”网站公开发布。
四、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招聘分三个场次进行,第一场于2024年10月30日-10月31日在北京师范大学开展“一站式”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第二场于2024年11月1日-11月2日在华东师范大学就剩余的岗位开展“一站式”校园公开招聘工作,第三场拟于2024年11月就剩余的岗位在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开展招聘工作。(各场次岗位信息,具体报名时间、地点另行在“福建教研网”网站发布通知)。
2.报名方式。本次报名采用扫描二维码预报名与现场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以现场审核确认为准,现场审核确认通过方视为报名成功。报考人员选择岗位,扫描二维码报名(详见附表1),并填写《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招聘教研员报名表》(详见附表2)通过邮件发送至pjs87091907@126.com邮箱。
3.笔试加分。按规定可享受加分政策的报考人员,填写《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校园公开招聘教研员笔试加分申请表》(详见附表3),并将加分有效证明材料扫描后,一并发送至pjs87091907@126.com邮箱,现场审核前未发送加分材料,视为放弃加分资格。
4.报名和资格审核。预报名后,报考人员自行打印《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招聘教研员报名登记表》(手写体签名),申请笔试加分的人员另附《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校园公开招聘教研员笔试加分申请表》(手写体签名)。现场资格审核时与其它报名材料一并提交。报考人员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条件要求报名,并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有效性负责。凡个人填报信息不实,不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即取消资格。
现场审核还需提交以下报名材料:
(1)个人简历;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正反面印制在同一页面内);
(3)报考岗位所要求的本科、研究生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取得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复印件;
(4)专业方向证明;
(5)已参加工作的报考人员,需提交现工作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的材料或与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关系的材料,若暂时无法提交的,经我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
2025届毕业生暂时无法提供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复印件的,应书面承诺将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五、考试
(一)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
(二)考试方式
实际应聘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达到3:1(含3:1)方可开考,不达3:1的,按闽人发〔2006〕11号文件规定执行。
(1)笔试、面试、总成绩均为100分。笔试合格线60分;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笔试考试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专业知识。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岗位拟招聘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比例不足按实有人数确定)。弃权面试的名额从达到笔试合格线以上人员中,按成绩高低顺序依次递补。若实际参加面试人数等于或少于岗位拟招聘人数,面试合格线为70分。
(3)进入面试人选的总成绩按照笔试成绩(含政策加分)占40%、面试成绩占60%的比例计算(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三)资格复审
面试前,将对进入面试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进入面试人选应在资格审核时提交报名现场审核时所提交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若暂时无法提供的,经我室同意后最迟可延至考核前提交。如报考人员逾期不参加资格复审,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材料真实、有效性负责,如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一经核实,取消聘用资格。通过资格复审后的面试名单将于面试前在“福建教研网”网站公布。
(四)考试时间及地点
(1)北京师范大学专场、华东师范大学专场
两场次的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将通过电话或短信通知报考人员。报考者所留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并确保招聘期间通讯畅通。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2)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专场
本场次的笔试、面试的时间、地点以及具体事项将在“福建教研网”网站上公布。未及时关注通知信息造成参考人员错过笔试、面试的,责任自负。
(五)考核体检
根据总成绩从高到低分按1:1确定考核、体检人选。若总成绩并列的,则以面试成绩分高者为拟聘人选。若面试成绩仍并列的,则加试一场面试,总成绩排名以加试成绩排列。
考核前需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体检时间统一安排,未及时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考核、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排名顺序依次递补。体检标准及项目参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及项目执行。
六、公示聘用
考核、体检合格,且符合岗位各项条件要求的拟聘人员统一在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福建就业网、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教研网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核准手续,招聘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照事业单位总量控制人员管理。
七、其他
(一)学历认证要求
(1)境内学历学位(含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应可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2)取得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报名者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
(3)以辅修专业报考的,应同时取得国家承认的列入国民教育序列学历(本科)毕业证书,并且辅修专业相应信息可在“学信网”上查询。
(二)专业要求
此次招聘考试使用《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专业指导目录(2024年)》(以下简称《专业指导目录》)进行专业条件的设置和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时要如实、准确填写所学专业,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书上的专业名称为准,以境外学历报考且专业名称为非汉语的,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相关证明为准。
八、联系方式
地址:福州市五四路217号11层
邮编:350003
电话:黄老师0591-87854095(工作日上班时间)
张老师0591-87091907(工作日上班时间)
九、监督
本次招聘工作由福建省教育厅和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共同组织实施。省教育厅直属机关纪委、省教育厅人事处和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对招聘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监督电话:
0591-87091482(省教育厅机关纪委);
0591-87091359(福建省教育厅人事处);
0591-87091921(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纪检)。
附件下载:
附件3:福建省普通教育教学研究室专项校园招聘教研员笔试加分申请表.docx
原文链接:https://rst.fujian.gov.cn/zw/ztzl/zxzt/sydwrczp/zpfa/202410/t20241022_655157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