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 )以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漳州市市直学校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435名。具体笔试时间如下
(一)笔试
报考人员统一参加委托福建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教师招聘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1.笔试时间和地点。笔试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具体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
2.笔试科目和内容。以《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公布的笔试科目类别和《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笔试)大纲》为准。
3.笔试成绩计算。笔试卷面成绩以100分制计算(笔试卷面分换算为100分制后为笔试卷面成绩)。笔试成绩为笔试卷面分成绩和各项加分之和。
笔试卷面总分为150分。报考市直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85分;报考芗城区、龙文区、龙海区、长泰区、漳浦县、东山县、南靖县、华安县、常山开发区、漳州台商投资区、招商局漳州经济开发区、古雷港经济开发区、漳州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75分;报考云霄县、诏安县、平和县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的,合格线为65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