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福建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 )以及《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等文件精神,2023年漳州市市直学校和各县(区)、开发区(投资区)属学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1435名。想要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2.热爱教育事业,有志于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4.具备符合岗位要求的文化程度和工作能力;
5.年龄18—35周岁(即在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