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优化我县教师队伍结构,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根据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和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霞浦县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批复》(宁人社批复〔2023〕26号)等文件精神,特制定霞浦县2023年教师公开招聘方案。计划录用300名,具体招聘对象和条件如下
招聘对象和条件
1.招聘对象:具有国民教育序列大专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含2023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和参加我省服务基层项目当年期满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未满5年(含试用期)的在职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服务期未满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需征得所在单位同意后方可报名(复核时提供)。我市已在编教师不在此招聘范围。
2.招聘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热爱教育事业;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失信被执行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事业单位新聘用人员未满1年的,以及有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不得报名。报考者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考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