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3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3〕27号)文件精神,经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寿宁县2023年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共计119人,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对象与条件如下
招聘岗位名额、对象与条件
1.面向地区为“寿宁”:①报名前已具有寿宁县常住户口的人员,及本县生源在市内外高校的2021年、2022年、2023年毕业生;宁德市、福建省常住户口按以上原则类推确认;② 2023年3月31日(含)前结婚[结婚证上标注日期为2023年3月31日(含)前],且配偶符合相关户籍要求。
2.往届毕业生各岗位所需的毕业证、学位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2023年应届毕业生各岗位所需的证书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报考时注明2023年应届毕业生)。
3.教师资格证截止时间为2023年7月31日。
4.学历要求:
境内学历:报考人员的学历,应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简称“学信网”,http://www.chsi.com.cn/)上查询认证;有学位条件要求的,应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简称“学位网”,http://www.cdgdc.edu.cn/)上查询认证。
第二学士学历: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教高厅函〔2020〕9号)取得第二学士学位的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与对应本科专业相应证书具有同等效力,按上述要求进行查询认证。
境外学历:持境外学历报考的,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属于国内院校与国外院校联合办学取得境外学历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评估意见书》或《联合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
我省“双学位”“双专业”学历:根据《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
5.遵纪守法,品行良好,热爱教育事业,安心教育工作,身体健康,年龄在35周岁以内(1987年3月至2005年3月期间出生)。
6.身体健康,符合教师资格体检标准。
7.幼儿园男教师岗位,设开考比例(1:3),报考人数未达到要求,原有符合条件的应聘者可以转报幼儿园普通岗位。
8.具体招聘岗位名额、对象及条件要求:
详见《寿宁县2023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计划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