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用
(一)聘用公示
拟聘用人员名单应按照聘用管理权限报送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在相关网站进行公示。市直事业单位在莆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公示,县区属事业单位分别在各县区相应网站上公示。
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拟聘用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等,同时要公布监督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二)聘用资格递补
进入体检、考察的人员因体检、考察缺席或不合格等原因而造成招考岗位空缺的,原则上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应从报考该岗位且考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