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录用规定》等规定,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中共四川省委组织部批准,我市决定面向社会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含参照管理工作人员,下同)245名。具体录用审批及试用期如下
录用审批及试用期
(一)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且公示无异议者,由中共雅安市委组织部办理录用手续。新录用公务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用人单位报到,不按时报到的,取消录用。
(二)同一职位拉通排名的,按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由考生本人选择录用单位。
(三)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为1年。对新录用公务员的管理,按照公务员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四)新录用乡镇公务员在乡镇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享受艰苦边远地区考录倾斜政策(实际降低开考比例、限制本市常住户口或生源地)录用的公务员,在我市辖区内艰苦边远县乡机关的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5年服务期内的管理,按照中央、省关于乡镇干部队伍建设、艰苦边远地区新录用公务员管理的有关政策规定执行,详情可咨询招录机关。在办理录用手续时考生应签订最低服务年限承诺并严格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