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2023年选调生选拔工作公告》和学校2023年选调生工作会议精神,经学生自主报名和学院选调生工作小组审核、研究,现将资格审查通过人选名单及排序结果公示如下(顺序分先后):
公示期限为2022年12月14日至2022年12月16日,共3天。如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通过来电、来访等方式向院纪检委员或学院办公室反映,逾期视为无异议。
联系电话:0591-83571233(余老师)、13960756295(张老师)
邮箱:1615768922@qq.com
来电、来访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原文标题:海洋学院关于2023年选调生报名资格审核通过及排序名单公示
原文链接:https://hyxy.fafu.edu.cn/2d/26/c11459a339238/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