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应届优秀大学毕业生选调工作的通知》精神,经学生自主报名、学院选调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对通过审核的学生进行排序。现将具体情况公示如下:
注:推荐名单“()”为兼报23个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地区。
公示期: 2022年12月14日-12月16日。 如有异议,可以到林学院辅导员办公室反映,电话: 0591-83789865。
原文标题:林学院关于2023年福建省选调生推荐笔试名单公示
原文链接:https://lxy.fafu.edu.cn/2d/24/c1550a339236/page.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