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95号)规定,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录用70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具体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4.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