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根据《福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榕政办〔2021〕95号)规定,社区工作服务站专职工作人员由县(市)区民政部门统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计划录用70名,想要参加此次考试的考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具体如下
(一)基本条件
1.政治素质好,坚决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不良诚信记录,事业心、责任心强;
2.热心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从事社区工作的专业知识,善于开展群众工作,并服从组织分配;
3.身体健康、无重大疾病或传染病;
4.具有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
5.居住在本市,年龄在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35周岁以上女性须提供缴交养老保险相关证明,达到职工法定退休年龄时其养老保险缴交年限要达到或多于15年);
6.持有社会工作者职业资格证书的按等级予以适当加分,取得国家高级社工师、社会工作师、助理社工师职业资格证书,可在总分中分别给予5分、3分、2分的加分;
7.应届高校毕业生在分数相同情况下依次优先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