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宁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3年宁德市市直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及高层次人才计划的复函》(宁人社函〔2022〕302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工作需要,拟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5名,具体资格审查如下
资格审查
(一)资格初审
对报考人员所提交的材料进行资格初审,并电话通知资格初审合格的人员参加考试。
(二)资格复审
报考人员须于考试前携带报名材料原件(资格初审时提供的相关报名材料)到我院组织人事科进行资格复审。如有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