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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下半年宁德市基层医学人才招聘体检和考核

福建医疗卫生考试网 | 2022-09-24 19: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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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宁德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暂行办法》、《关于2021-2023年基层医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2022年下半年基层医学人才公开招聘23名,具体体检和考核如下

  体检和考核

  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考核人选,体检、考核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或县级人社部门负责组织实施。体检的医院应是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国家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体检工作结束后,由医院出具“合格”或“不合格”的结论性意见。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规定,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的,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日内,向招聘单位主管部门提交书面复检申请。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决定是否进行复检。复检只能进行1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需申请延期体检的,应提供怀孕的医学证明并与招聘单位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原文链接:2022年下半年宁德市基层医学人才公开招聘2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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