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文化和旅游干部队伍建设,强化文化旅游人才支撑作用,推动全市文化和旅游事业产业持续蓬勃发展。根据《中共三明市委办公室 三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市直机关事业单位补充工作人员管理的意见》(明委办发〔2019〕35号)、《中共三明市委组织部 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三明市2022年人才引进和招聘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的通知》(明人社〔2021〕296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2022年部分市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急需专业工作人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2〕213号)等文件精神,2022年三明市文化和旅游局所属事业单位拟招聘工作人员9名(详见附件1),不得报考或取消聘用资格的情形,具体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以及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因违纪违规行为被记入诚信档案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4.聘用后即构成《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中明确的回避关系的人员;
5.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且尚未履行义务的人员;
6.未满最低服务年限和其他约定年限的人员;
7.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得报考“紧缺专业免笔试”岗位;
8.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
9.普通高等院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