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台市芝罘区人民检察院参与2023年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本次23年山东省考共计招录公务员人数8255名,报名时间于2022年11月19日9时—11月22日16时期间,笔试将在2022年12月17日举行,想要参加的同学不要错过!点击下方图片,查看公告详情!了解更多公务员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岗位表 | 点击下载 |
报名时间 | 2022年11月19日9︰00至11月22日16︰00 |
报名入口 | 点击进入 |
报名确认 | 2022年11月19日11︰00至11月24日16︰00 |
报名费用 | 每人每科40元 |
准考证打印 | 2022年12月13日9︰00至12月17日15︰00 |
笔试时间 | 2022年12月17日 |
成绩查询 | 2023年1月中旬前 |
一、山东公务员考试之报考指南
对于报考事项,还有许多同学不太明白,以下为大家带来山东省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了解更多公务员考试资讯,请持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点击查看完整版>>>2023年山东省公务员招录报考指南汇总
1.报考者在报名时符合报考条件,但在报考过程中,自身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应如何处理?
报考者一旦出现被其他机关录用为公务员、被取消学历学位等不具备录用条件的情形,报考者应如实向招录机关报告情况,并终止报考行为,招录机关不再将其列为面试、体检、考察或拟录用人选。
2.报考者在招考报名环节有违规违纪行为,将如何处理?
报考者在报名环节提交的涉及报考资格的申请材料或者信息不实的,负责资格审查工作的招录机关将认定其报名无效,终止其录用程序;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变造有关材料骗取报考资格等行为的,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将给予其取消本次报考资格并五年内限制报考公务员的处理。
二、山东省公务员考试之每日一练
【例题】为鼓励农民利用荒山荒坡进行规模化畜禽养殖,某县政府出台文件,取消了畜禽养殖的审批手续。张某响应政府号召,在承包林地的荒坡上建了养猪场,但未依法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县林业主管部门依据《森林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张某予以罚款并责令其恢复原状。张某不服,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要求撤销县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关于本案,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张某的诉讼请求依法不能成立,法院应驳回其诉讼请求
B.法院应将县政府列为共同被告,并判决撤销县政府的文件
C.法院应判决撤销县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并向县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D.张某应先向县政府申请复议,不服复议决定的,才能提起行政诉讼
【答案】C
【解析】
第一步,本题考查行政法知识。第二步,根据题干介绍,该县政府出台文件已经取消了畜禽养殖的审批手续。故张某未办理有关审批手续是合法合规的。《行政诉讼法》第 70 条规定:“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判决撤销或者部分撤销,并可以判决被告重新作出行政行为:······(二)适用法律、法规错误的。”因此,法院应判决撤销县林业主管部门的处罚决定,并向县政府提出司法建议。
【拓展】
A 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2017 修正)》第 12 条规定,人民法院受理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下列诉讼:(一)对行政拘留、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和执照、责令停产停业、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罚款、警告等行政处罚不服的;除前款规定外,人民法院受理法律、法规规定可以提起诉讼的其他行政案件。因此,张某对县林业主管部门作出的罚款并恢复原状不服时,有权提起行政诉讼。A 项错误。B 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2017 修正)》第 26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被告。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决定维持原行政行为的,作出原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和复议机关是共同被告;复议机关改变原行政行为的,复议机关是被告。题干中县政府出台文件是抽象行政行为,不可诉。不列为共同被告。B 项错误。D 项:《行政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第一款规定:“对属于人民法院受案范围的行政案件,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先向行政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再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故张某无须先进行复议,也可以直接提起行政诉讼。D 项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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