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福建高院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计划录用670名,具体面试前资格复查如下
面试前资格复查
面试前资格复查由省法院、各中级法院、厦门海事法院、平潭综合实验区法院政治部组织实施。面试前资格复查安排在进入面试名单公布之后。进入面试考生应于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复查。资格复查时须提供报名表、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含学信网在线验证报告或学历认证报告)以及职位要求的有关证明材料。符合放宽专业、年龄条件的法院报考人员,还须提供相关法院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符合放宽条件的23个原省级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所在法院的报考人员,还须提供居民户口簿或高中毕业证等有关证明。已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非法学类专业报考人员,还须提供法律职业资格证书。上述材料均应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资格复查中,对不符合报考条件和职位资格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资格复查贯穿于公开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与公告职位所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