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法院聘用制书记员管理办法(试行)》等有关规定,福建高院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全省法院聘用制书记员公开招聘工作,计划录用670名,下列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制书记员,具体如下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辞退的;
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6.与报考法院正式在编干警存在回避关系或存在其他可能影响职务履行的亲属关系的;
7.配偶、父母在报考法院辖区内担任律师或者法律服务工作者的;
8.具有其他不适宜担任聘用制书记员情形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