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各镇(街道)、村(社区)工作需要,经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农办,晋江市民政局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第十三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具体公示和聘用如下
公示和聘用
考察合格并完成体检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进行公示。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且通过考察的,由晋江人力资本公司作为用人单位,派遣到所报考的镇(街道)工作,并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一般为3年,其中试用期6个月。具体聘任岗位由用工单位综合考虑实际工作需要和拟聘用人员情况后,双方协商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