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晋江市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管理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各镇(街道)、村(社区)工作需要,经中共晋江市委组织部、政法委、农办,晋江市民政局研究同意,决定公开招聘第十三批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具体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③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④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⑤现役军人;⑥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⑦连续两次考录后放弃入职的人员;⑧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