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度宁德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公开遴选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报考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条件,具体如下
1.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2.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3.具有3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3年以上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有年限要求的,均按足年足月计算,下同)。除试用期内不定等次外,近5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选调生应符合最低服务期限的规定要求,报考普通职位的,还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除选调生外的其他报考者,应符合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的最低服务年限要求;没有规定的,须在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工作2年以上。
4.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5.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即1986年6月以后出生)。对年龄条件有特殊要求的,以招考职位公布的条件为准。
6.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7.具有遴选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和任职条件。报考四级主任科员(或相当层次)职位,须现任相同层次及以上的职务职级,现任职务职级以报名前的任职为准。
8.符合遴选职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以及任职回避要求。
上述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县(市、区)、乡镇(街道)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村(社区)党组织或村(居)委会,以及各类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作经历(省属及设区市党委政府直属的参公事业单位不在此列)。
设区市级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在县(市、区)以下的直属或派驻机构(如分局、工作站等);执纪执法部门在一线工作岗位的,如监狱、看守所、拘留所、戒毒所、大队、中队等;曾作为各级党政机关(含参公单位)的工勤人员以及各类非在编人员,如聘用、劳务派遣等;经党委组织部门选派,在基层和生产一线的挂职经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的经历;大学生退役士兵在军队服役的经历;根据《福建省赴平潭综合实验区挂职干部和人才管理办法(试行)》(闽委组通〔2013〕79号)挂职服务平潭综合实验区的经历;以及在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直属片区管理机构的挂职、任职经历等,均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公务员(含参公人员)工作经历、年龄、最低服务期限、本级机关(含参公单位)年限等计算截止时间均为2022年6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