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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泉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哪些人员不得报考(1096人)

福建医疗卫生考试网 | 2022-04-26 09: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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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及《福建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1-2023年基层医学人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卫人函〔2021〕778号)等相关文件,结合我市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泉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泉州市教育局、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定组织实施2022年泉州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编制内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的工作。计划录用1096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具体如下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服务年限不满2年(含试用期)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或招考时要求服务期且服务期未满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其中,报考乡镇卫生院医师或技师岗位的报考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②经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停考期内的人员;③在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查询平台查询有失信记录的人员;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下同),未达到与当地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单位组织人事部门约定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⑦福建省内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编制内工作人员;⑧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⑨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⑩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报考人员在报名时不是公务员,但在报名之后、聘用之前成为试用期内公务员的,取消其本次考试或聘用资格。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原文链接:2022年泉州市事业单位招聘卫生类专业技术工作人员1096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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