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中共福建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补充工作的若干措施》(闽教规〔2022〕3号)和福建省教育厅、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全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2〕8号)、三明市公务员局印发的《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明人发〔2012〕33号)、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核准沙县区等县(市、区)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公开招聘计划的通知》(明人社〔2022〕71号)文件精神,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计划录用63名,具体体检时间如下
体检、考核和协审
1.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按照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体检入围人选。体检缺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再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递补人选。
机关企事业单位在职工作人员报考者最迟应在体检前提供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否则取消体检资格。
2.体检合格的考生为考核对象。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在校及工作(待业)期间各方面的表现,考核方式主要为调阅个人档案、调查了解相关情况等,同时由户籍所在地县纪检监察、政法委、公安、法院、检察院等部门进行协审。
3.凡是体检、考核、协审不合格的不得聘用。
4.若因体检或协审或考核不合格造成岗位空缺的,在该职位人选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考核人选如有弄虚作假行为或不按规定提供相关材料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