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教人〔2022〕6号
各有关人员:
根据《福建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闽教师〔2021〕15号)和《泉州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泉教审〔2021〕11号),以及《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做好2021年下半年(秋季)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永教人〔2021〕41号)的文件精神,经永春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小组审核,现将2021年下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见附件)。
附件:《2021年下半年(秋季)永春县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
永春县教育局
2022年2月8日
原文标题:永春县教育局关于公布2021年下半年(秋季)教师资格认定通过人员名单的通知-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永春县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永春县人民政府http://www.fjyc.gov.cn/zwgk/zfxxgkzl/xzbm/jyj/ml/202202/t20220209_26952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