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泰宁县大龙乡人民政府用工需要,根据《三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三明市财政局关于印发<三明市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办法>的通知》(明人社〔2017〕319号)和《泰宁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宁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泰宁县公益性岗位安置实施办法>的通知》(泰人社〔2017〕126号)文件要求,经研究,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公益性岗位人员,计划录用8名。
其他事项
1、应聘者在考核、公示等环节因不合格或弃权等原因造成岗位空缺的,可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应聘者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递补。
2、泰宁县人民政府网站是发布公开招聘相关信息的主要渠道,请应聘者注意经常登录网站了解最新通知等信息。考生在本次招聘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请咨询:7832368(县人力资源公共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