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认识
(一)概念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主体: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
(2)客体: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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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福建事业单位笔试备考:认识论2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1-12-19 1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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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认识
(一)概念
认识是主体在实践基础上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1)主体:指具有思维能力、从事社会实践和认识活动的人。
(2)客体:指实践和认识活动所指向的对象。
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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