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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福建金融考试笔试备考:担保法32

福建银行招聘考试网 | 2021-11-28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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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转让,即合同主体的变更,指当事人将合同的权利和义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合同的转止分为债权转让、债务承担和合同权利义务的概括移转三种。

  (二)合同债务的承担

  债务承担是指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与第三人之间达成转让债务的协议,由第三人取代原债务人承担全部债务。债务人与第三人协议转让债务的,应当经债权人同意。这是因为新债务人的资信情况和偿还能力须得到债权人的认可,以免债权人的利益受到不利影响。

  债务完全转让以后,新债务人将代替原债务人的地位而称为当事人,新债务人可以主张原债务人对债权人的抗辩,但也应当承担与主债务有关的从债务,但该从债务专属于原债务人自身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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