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结合学校教学和管理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组织第二次公开招聘编制内工作人员,本轮共招聘6名编制人员,同学们一定比较关心本次教师招聘考试的加分规则把,以下是福建华图教育为您带来的2021泉州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师招聘笔试加分办法,请有意向的同学们认真阅读。想了解更多招聘考试信息,请继续关注福建华图教育。
笔试加分办法
报考岗位代码为01-05岗位且符合笔试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应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加分证明材料,我校人事处在笔试开考前汇总申请加分的考生信息提请泉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进行审核,并在泉州幼高专网站公示考生加分情况,接受社会监督。
1.符合加分条件的报考人员包括:
(1)符合原福建省人事厅《关于转发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的通知》(闽人发〔2006〕10号)、《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实施细则》(闽退役军人厅〔2019〕33号)规定的加分条件的退役士兵、退役运动员等。
(2)符合《福建省公务员局福建省人力资源开发办公室福建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完善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有关就业政策的通知》(闽人发〔2009〕221号)规定的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高校毕业生。
(3)参加由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门统一组织的“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并符合《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 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的意见》(泉委办〔2007〕68号)规定的服务期满三年、考核合格的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
2.加分证明材料:
(1)“三支一扶”等服务基层项目考生应提供服务证书(2019年服务期满的考生应提供当地县级服务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
(2)退役士兵和退役运动员应提供《退伍证》等服役证明以及符合加分条件的获奖证书(如三等功证书、优秀士兵证书等)。
(3)“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考生(即村务、社区专职工作者)应下载《泉州市“村村社社有大学生”计划服务证明》(见附件Ⅳ,以下简称《服务证明》)。《服务证明》应按要求填写相关信息,打印后再交由服务地所在村(社区)党组织、乡镇(街道)党委以及县(市、区)党委组织部盖章确认。
3.特别说明:
(1)曾通过享受各类优惠政策待遇被录(聘)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各类报考人员,不再享受加分优惠政策。除闽人发〔2006〕10号规定可以累加计算的加分项目外,报考人员若同时具备多项不同加分资格条件的,取加分分值较高的项目予以加分。
(2)加分人员名单将在泉州幼高专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加分分值计入考生的笔试原始成绩,考生笔试成绩及排名以加分后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