课程目标与内容
《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从“总体目标与内容”和“学段目标与内容”两方面进行设计。
(一)总体目标与内容
课程目标从知识与能力、过程与方法、情感态度与价值观三个方面设计。三者相互渗透,融为一体。目标的设计着眼于语文素养的整体提高。
(二)学段目标与内容
按照第一学段(1~2年级)、第二学段(3~4年级)、第三学段(5~6年级)、第四学段(7~9年级)分别提出要求和任务。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标准(2017年版)》
(一)学科核心素养
主要包括“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四个方面。
(二)课程目标
学生通过阅读与鉴赏、表达与交流、梳理与探究等语文学习活动,在语言建构与运用、思维发展与提升、审美鉴赏与创造、文化传承与理解几个方面都获得进一步的发展;坚定文化自信,自觉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树立积极向上的人生理想,为全面发展和终身发展奠定基础。
(三)课程结构
普通高中语文课程由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三类课程构成。三类课程分别安排7-9个学习任务群。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和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方面的内容始终贯串必修、选择性必修、选修。
(四)课程内容
高中语文有整本书阅读与研讨、当代文化参与、跨媒介阅读与交流、语言积累、梳理与探究、文学阅读与写作等,共计18个学习任务群,各个任务群有不同的教学要求和教学建议, 从多方面提高学生的学科核心素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