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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泉州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注意事项_不提供虚假信息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1-10-08 1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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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永春县供销联社)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0名企业工作人员。考试相关注意事项请仔细阅读公告

  其他事项

  (一)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招聘通告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不予退还笔试考务费。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永春县人民政府网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网站相关信息,因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三)至本次公开招聘结束一年内招聘单位本次招考的岗位凡需补充或增添工作人员,原则上从本次招考符合条件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用(考试分数有效期为一年)。

  1、有关报名平台问题,考生可咨询:0595-22011939;

  2、有关政策、待遇及其它问题考生可咨询:0595-23882859;

  (四)本次公开招聘的报名、笔试、体检、考察、公示及聘用等工作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595- 23882488。

  原文链接:2021年泉州永春县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招聘10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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