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银行金融机构
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负责监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包括金融资产管理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企业集团财务公司、金融租赁公司、汽车金融公司、货币经纪公司、消费金融公司和贷款公司
(六)货币经纪公司
依据自2005年9月1日起施行的《货币经纪公司试点管理办法》,在我国进行试点的货币经纪公司是指经批准在我国境内设立的,通过电子技术或其他手段,专门从事促进金融机构间资金融通和外汇交易等经纪服务,并从中收取佣金的非银行金融机构。货币经纪公司仅限于向境内外金融机构提供经纪服务,不得从事任何金融产品的自营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