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公务员法》、《公务员公开遴选办法(试行)》、《公务员调任规定》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组织实施2021年度泉州市市级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以下简称“参公单位”)面向基层公开遴选和公开选调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机关(单位)工作人员(以下简称“参公人员”)工作,本次共遴选和选调35名,报名时间:2021年4月7日12:00至4月9日17:00,笔试时间:2021年4月17日
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工作由各遴选(选调)单位负责实施。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参加遴选(选调)人员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选调)计划人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选调)计划人数在2人以上的,经市公务员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考察对象的比例,但不得低于1.5:1。按大职位遴选的,在考察后组织择岗工作,遴选人员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选择岗位。
(二)各遴选(选调)单位根据职位要求组织考察对象按1:1比例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因考察对象考察不合格、放弃遴选(选调)资格,造成遴选(选调)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选调)资格的,应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选调)单位提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