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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建省省级机关公开遴选112名公务员_考察和体检

公务员考试网 | 2020-06-05 1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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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考察和体检

  (一)考察工作由各遴选单位组织人事部门负责实施。各遴选单位根据报考者笔试、面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考察对象与遴选计划数的比例一般为2:1。遴选计划数在2人以上的,经省公务员局同意后,可适当降低考察对象的比例,但最低不低于1.5:1。

  (二)各遴选单位根据职位要求组织考察对象体检。体检机构从福建省公务员录用体检医院名单中选取,体检项目和标准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三)因考察对象体检不合格、考察不合格或放弃遴选资格,造成遴选职位没有考察对象的,不再进行递补。考察对象自愿放弃遴选资格的,须在考察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向遴选单位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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