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环卫编外人员改革,适应环卫管理工作新要求,规范队伍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提高环卫工作水平,推动城乡管理精细化,晋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拟公开选聘环卫管理工作人员24名,现将选聘信息公告如下:
聘用方式和服务期限
环卫管理人员采取劳务派遣用工方式进行聘用,由晋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与晋安区劳务派遣公司签订派遣协议,再由晋安区劳务派遣公司与环卫管理人员签订劳动合同。
环卫管理人员服务期限为3年,实行首聘试用期制,试用期为3个月。环卫管理人员在3年服务期内,不得擅自离职、辞职。
工资待遇
工资待遇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社会保险等部分组成,参照晋安区在职事业单位同等条件工作人员工资标准的70%(含五险一金)和奖金的65%核定执行。
纪律监督
公开选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晋安区城管局的监督下,严肃公开选聘各个环节的工作纪律,做好保密工作,执行回避制度,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福州市晋安区环卫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