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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福州晋安区第2批选聘环卫管理人员条件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0-04-10 1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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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大力推进环卫编外人员改革,适应环卫管理工作新要求,规范队伍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提高环卫工作水平,推动城乡管理精细化,晋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拟公开选聘环卫管理工作人员24名,现将选聘信息公告如下:

  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即在1980年4月7日至2002年4月7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在1985年4月7日至2002年4月7日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前科。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身体有重大疾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没有强烈意愿从事环卫工作的。

  (六)食宿自理。

        福州市晋安区环卫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

  原文链接:2020年福州晋安区第2批选聘环卫管理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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