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大力推进环卫编外人员改革,适应环卫管理工作新要求,规范队伍管理,优化人员结构,提升整体素质,提高环卫工作水平,推动城乡管理精细化,晋安区环境卫生管理处拟公开选聘环卫管理工作人员24名,现将选聘信息公告如下:
选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40周岁(含)以下(即在1980年4月7日至2002年4月7日期间出生);女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以下(即在1985年4月7日至2002年4月7日期间出生)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吃苦耐劳,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前科。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有犯罪嫌疑正在接受审查的;
3.受党内严重警告或行政记大过处分,尚未解除的;
4.有弄虚作假行为的;
5.身体有重大疾病的;
6.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
7.没有强烈意愿从事环卫工作的。
(六)食宿自理。
福州市晋安区环卫管理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