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乌海市海勃湾区人民政府研究批准,海勃湾区能源局对涉煤企业治税工作需要,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5名。本次招聘具体内容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应急指挥中心后台服务工作人员5名(女性)、涉煤企业稽查工作人员10名(男性),共计15人。工作地点在矿区。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条件
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男性年龄40周岁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女性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1月1日以后),有政府服务工作经历和熟悉驾驶技术者优先录用;
2.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乌海市户籍或有乌海居住证者。
(二)以下人员不得报考
1.受到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违纪尚未结案的;
2.受到行政拘留、收容教养、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或受到治安行政处罚的;
3.曾被辞退或开除公职的;
4.现役军人、在校学生,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工作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
2020年1月20日9时—1月23日18时,在截止时间前未提交填写完整的报名表,视为自动放弃。
(二)报名地点
海勃湾区政府2楼226室。
(三)报名所需材料
报名者须持本人户口薄、身份证、毕业证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及复印件1份,近期2寸蓝色同底免冠照片5张,并填写《2020年海勃湾区能源局公开招聘治税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2份,报名表请登陆海勃湾区政务网(http://www.haibowan.gov.cn)自行下载。应聘人员在报名时提供的个人联系方式要在整个招聘过程中保持畅通,以便于重要事项的通知。
(四)资格审查
1.招聘单位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如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恕不另行通知;
2.报考人员要本着诚实守信的原则,对本人提供的各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3.招聘单位有义务对应聘人员信息保密;
4.发现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招聘单位将取消报考人员的报名和录用资格;
(1)伪造、涂改学历学位及相关资格证书等;
(2)涂改毕业院校、所学专业名称;
(3)在应聘测试过程中作弊的;
(4)应予取消资格的其他情形。
四、考试
本次考试主要以面试的方式进行,成绩将在海勃湾区政务网公布,不再另行通知。
五、体检和考察
面试结束后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的人选。
(一)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由海勃湾区能源局具体组织。体检参照公务员招考体检相关规定进行,体检合格后,方可进入录用程序,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自理。对于体检不合格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应聘者,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成绩高低依次递补。无正当理由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以及未在规定期限内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应聘者,视为自动弃权。
(二)考察
1.由招聘单位对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拟聘用人员是否符合聘用岗位所要求的条件和履职能力;
2.对考察不合格的招聘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并按照该岗位成绩由高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在海勃湾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海勃湾区能源局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海勃湾区政务网站(http://www.haibowan.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确定为聘用人员。公示期内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与其解除合同的,取消聘用资格。
七、聘用用后管理及待遇
聘用人员在海勃湾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海勃湾区能源局备案,实行临时聘用制管理,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由海勃湾区能源局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一年一考核,一年一签订,考核不合格者,区能源局可自行解聘。
聘用人员不办理人事录用手续,不占编制、不转正。工资待遇:3800元/月(含社会保险个人承担部分)并缴纳社会保险。
八、纪律和监督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自觉接受监督。海勃湾区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负责本次招聘全程监督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473-3156100。
九、其他事项
招聘公告由海勃湾区能源局负责解释。
招聘联系电话:0473-3120525。
点击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