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规定和《2025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要求,现将2025年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和体检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资格复审
(一)资格复审对象
1.2025年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入围人员(具体名单详见附件1)。
(二)资格复审时间
2025年5月27日上午8:00-12:00(中学语文、数学、英语学科),下午2:30-5:30(其余中学学科和小学学科)。
(三)资格复审地点
泉港区教育局前楼407室组织人事股。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审核对象应提交材料如下,并按顺序整理(请带齐所有证件的原件、复印件,且复印件为A4规格)
(1)应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须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同时手写签署本人姓名);
②毕业证书或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要求电脑打印并经所在高校院系及就业指导中心签章,附上所在高校教务部门出具的全部所学课程及成绩证明);
③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④户口簿原件、复印件(与本人相关页);
⑤暂未能领取毕业证(学位证)证件的应届生,须由学校出具能在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等相关证书的证明材料和承诺书(样式见附件2);暂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承诺书及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书或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给予取消本人的拟录聘资格;
⑥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若普通话证书遗失,则须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打印普通话证书的“电子证书”);
⑦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⑧户籍所在地县级综治证明原件(泉港区户籍的考生表式见附件3,非泉港区户籍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的县级综治部门咨询、领取)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⑨中学英语教师和小学英语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师范类专业,若毕业证书未能直接体现“教育”“师范”等字样,可提供院校开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书(见附件9)或毕业时所修的课程学分(学习成绩单)。
应届毕业生的毕业证书(学历、学位)、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务必于2025年8月31日前提供,将上述证书原件、复印件(A4纸,各一份)送交泉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复审,无法按时提供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2)往届毕业生
①报名表(网上报名系统打印,考生须在“应聘者电子签名”下方同时签署本人姓名);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户口簿(或居住证)原件、复印件(与本人相关页);
④毕业(含学位)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普通话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若普通话证书遗失,则须通过“国家政务服务平台”打印普通话证书的“电子证书”);
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各一份(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打印);
⑦教师资格证原件、复印件。暂未能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供承诺书及教师资格笔试、面试合格证书,在2025年8月31日前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的,给予取消本人的拟录聘资格;
⑧户籍所在地县级综治证明原件(泉港区户籍的考生表式见附件3,非泉港区户籍的考生可向户籍所在的县级综治部门咨询、领取)(或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
⑨中学英语教师和小学英语教师岗位专业要求师范类专业,若毕业证书未能直接体现“教育”“师范”等字样,可提供院校开具的师范类专业证明书(见附件9)或毕业时所修的课程学分(学习成绩单)。
已正式就业人员的,须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的同意报考函或辞职批复。
所有报考人员应依法如实报告本人是否存在违法犯罪记录,并提交《入职承诺书》(见附件4)和同意入职查询书面材料,未提交相关材料的不得予以聘用。经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后,如果经查询反馈有《关于开展预防校园性侵专项行动的通知》(泉检发〔2019〕14号)、《教育行业从业申请人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前置查询制度(试行)》(泉检发〔2019〕15号)规定不得或不宜从事教育行业的违法犯罪记录信息,取消其本次聘用资格。
资格复审人选按以上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A4规格),并分别按以上顺序整理成份,《2025年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目录》(见附件5)作为封面,《2025年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见附件6)作为第二页,用“长尾夹”夹成册(无材料项自行跳过)。身份证、户口本和各类证书等原件的“内容页”展开,按送审材料顺序另行夹成一册,资格复审完成后原件当即退回。
二、体检
(一)体检对象
资格复审合格人员。
(二)体检时间
2025年5月28日上午。
(三)体检地点
具体体检地点在资格复审后通知,并由泉港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带检,个人自行参加体检无效。
(四)体检标准及办法
按照《福建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2018年修订)》的项目和要求组织体检。
(五)有关说明
1.参加体检人员采血前必须空腹(即参加体检前一晚9:00以后不能进食),并携带身份证按时报到,无关人员不得跟随,否则以作弊处理。
2.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1寸彩色照片1张(与网上报名登记表照片同底,届时粘贴到体检表上)及黑色水笔1支,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考生自理。
3.体检结束后,参加体检人员应将体检表交给体检医院,由区教育局统一向体检医院领取体检结果。参加体检人员自行取得的任何体检材料,均不作为其健康状况的依据。
4.女性报考人员因怀孕不能参加体检的,可申请延期体检,填写《延迟体检申请书》(附件7),但应与区教育局约定延缓体检的最长期限。
5.若因身体原因导致无法完成体检项目或无法得出体检结论的均视为体检不合格。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报考人员,可在接到体检结论的7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检1次,复检医院由泉港区教育局指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
6.入围考生若未能按时按要求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务必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相关材料到规定的地点进行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并按规定进行递补。因个人原因放弃资格复审、体检及聘用资格的,应及时向泉港区教育局组织人事股出具书面弃权声明(见附件8,可发送扫描件至指定邮箱),对弃权且拒不配合出具书面弃权声明的考生将予以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2.因个人原因而未能亲自办理资格复审的考生可委托他人携带委托书和受委托人身份证等相关材料代为办理。
3.报考人员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招聘条件,以资格复审确认的结果为准。资格复审时,未能按要求提供相关证件原件或证明,或遇不符合《2025年泉州市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公告》规定的招聘对象及招聘条件要求的,或网络报名所填写信息不实导致被取消录聘资格者,由报考人员自负全责,并按规定递补。
4.若发现体检有请人替检或冒名顶替等舞弊行为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同时记入个人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准报名参加泉港区教师招聘考试。
5.资格复审和体检合格人员名单及后续工作安排将在泉港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请随时关注。
本通知未尽事宜由泉州市泉港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95-87790188,0595-87971078。
附件1:2025年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名单.xlsx
附件5:2025年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目录.xls
附件6:2025年泉港区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登记表.doc
泉港区教育局
2025年5月21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泉港区公办学校公开招聘编制内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和体检的通知-教育公告-教育-重点信息公开-政务公开-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
文章来源:泉州市泉港区人民政府https://www.qg.gov.cn/zwgk/zdxxgk/jyxx/jygg/202505/t20250521_317156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