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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漳州东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公告

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政府 | 2025-05-20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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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漳州市教育局《2025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我局拟组织对考生的资格条件进行现场复核,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复审对象:2025年报考我县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以岗位拟招聘人数1:1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复审人员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1。

  二、复审时间:

  2025年5月28 日上午9:00—11:30;下午3:00—5:00。

  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东山县教育局一楼梯形教室(东山县西埔镇东四路文昌学校西北侧)

  四、复审材料:

  1.2025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报名登记表、成绩报告单(考生自行登录报考平台打印);

  2.本人有效身份证及户籍簿原件和复印件(户籍簿复印件格式:上半页为户籍簿首页地址栏部分,下半页为本人信息部分);

  3.①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②非2025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持自考、函授等非全日制普通教育学历报考人员,需提供“学信网”查询认证或教育部学历认证中心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

  4.教师资格证书〔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请提交在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的承诺书(附件2);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6.工作经历(经验):提供单位书面证明、劳动合同、社保缴交记录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岗位条件有要求的需提供);

  7.报考退役军人专门岗位的,需提供退役证(退役军人专门岗位需提供);

  8.单位同意报考证明(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提供);

  9.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复印件按材料顺序整理。无法亲自到现场参加资格复审的,可委托审核(需持有委托人身份证原件或由委托人本人签名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书,委托书自行书写),责任由报考人员承担。

  五、其他事项:

  1.若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从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以上的考生中,按从高分到低分(含加分)依次审查递补。

  2.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体检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

  3.根据招聘方案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书面提交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对考生资格审核贯穿招聘全程,一经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方案规定或不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或提供虚假信息(含考核期间提供的证明材料等),招考单位主管部门立即作出取消考试、聘用资格或解除聘用合同。

  4.未尽事宜,按《2025年漳州市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方案》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96-5889391 俞老师

  附件:1.附件:2025年福建省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考试资格复审考生名单

  2.附件:承诺书

  东山县教育局

  2025年5月19日

  原文标题:关于2025年东山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的通知-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漳州市东山县人民政府http://www.dongshandao.gov.cn/cms/html/dsxrmzf/2025-05-19/191665955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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