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社会科学院是省政府直属事业单位,是我省唯一的省级综合性社会科学研究机构,长期以来发挥着省委、省政府的思想库、智囊团作用。2021年5月,经党中央批准,福建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中心成立,中共福建省委决定将研究中心依托在福建社会科学院,开启了福建社会科学院转型提升、高质量发展的新征程。
2018年11月,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福建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此后,我院陆续与中国人民大学、厦门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协议,合作开展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与培养工作。2026年9月,经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批准,福建社会科学院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升级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标志着我院博士后工作迈入新阶段。
2026年福建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计划公开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5名,相关事宜如下:
一、招收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2.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特别契合我院工作需要者,可适当放宽年龄条件(不超过40周岁);
3.获得博士学位时间一般不超过3年,应届博士生未拿到学位证书的,需出具答辩决议书或同意授予学位意见;
4.在CSSCI期刊(不含扩展版)发表学术论文1篇;
5.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研究工作。
6.原则上要求全日制,在站时间一般为24个月;
二、招收学科和合作导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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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招收学科 |
合作导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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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理论经济学 |
宋建晓、苏美祥、蔡雪雄、吴德进、黄启才、林昌华、蔡承彬、黄继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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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应用经济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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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公共管理 |
宋建晓、蔡雪雄、耿 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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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中国语言文学 |
陈舒劼、林秀琴、王 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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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中国史 |
宋建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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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政治学 |
苏美祥 |
三、薪酬待遇
全日制博士后研究人员实行基本年薪制,年薪18万—25万元。在站期间,享受与我院编内在职职工同等的午餐补贴和工会福利待遇。
我院为博士后研究人员安排周转住房(水电等费用自理),配备基本生活设施,保障在站期间的基本生活需求。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办公场所,开放院内的图书资料、数据库等学术资源,保障其顺利开展科研工作。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可申请设立博士后专项课题1项,资助经费与结项要求参照我院青年资助项目标准执行,并遵照我院课题相关规章制度管理。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以我院为署名单位取得的成果,可署名助理研究员身份;同时,相关成果可申请院后期资助,适用与我院在职科研人员相同的条件和标准,具体要求参照《福建社会科学院成果后期资助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行。
四、报名方式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所需材料:
1.《福建社会科学院博士后研究人员报名表》(见附件);
2.个人简历;
3.近5年已公开发表的学术成果、论文论著(应包括封面、版权页、目录页)、获奖证书、主持完成科研项目及获资助项目情况等证明材料的扫描件;
4.博士研究生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复印件,或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的答辩决议书或同意授予学位意见;
5.身份证的扫描件(正反面需扫描在同一页)。
五、招收程序
1.申请者请将以上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至指定接收邮箱(fjskyrsc501@163.com)。邮件标题格式为“2026博士后+学科方向+姓名”;
2.工作站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组织符合条件者参加面试,择优录取;
3.通过者按照工作站和合作高校博士后管理相关规定办理进站手续。
六、联系方式
单位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柳河路18号
福建社会科学院人事处
邮编:350001
联系电话:0591-83731605
联系人:张老师
福建社会科学院
2026年10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