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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靖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6年南靖县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的公告

华图教育 | 2026-09-10 16: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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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推进南靖县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提升我县中药材种植质量,根据《漳州市农业农村局 漳州市林业局 漳州市财政局关于2026年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漳农通〔2026〕26号)文件精神,开展2026年南靖县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申报遴选工作,现公告如下:

一、补助对象:(一)申报主体:中药材种植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符合条件的中药材种植村集体组织。(二)申报条件:1.种植规模达标。重点支持闽产道地药材,单一品种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100亩以上;2.种源鉴定正确。种植的中药材种源需经科研院校或行业专家鉴定,鉴定结果明确为国家药典收录或地方特色道地药材品种;3.环境质量合规。中药材基地土壤、水源、空气质量监测结果需符合国家要求;4.药材质量达标。产出的中药材质量,需满足国家药典标准或省级标准要求;5.无重复申报情形。同一基地的同一建设内容不得重复申报补助。(三)补助标准:原则上要求单一品种相对集中连片种植面积达到100亩以上,经验收合格后,市级复核评选10个市级规模化、规范化中药材生产基地,每个基地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

二、申报程序:根据《2026年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文件要求,按“属地原则”逐级申报,在林地上种植的基地,由申报单位报送林业主管部门,其他地类种植的基地,由申报单位报送农业农村主管部门。

三、申报材料:按照《2026年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的要求如实提供申报材料,并填写《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补助经费申报表》。

四、申报材料报送地点:南靖县农业农村局经济作物站,山城镇教育路1号。(联系人:洪艺贤 电话:6036906 邮箱:njjzz0596@126.com),

四、申报时间:截止2026年9月30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附件:1.《2026年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南靖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9月9日

1.《2026年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实施方案》
2.《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建设补助经费申报表》
3.《漳州市中药材产地规范化生产基地补助经费验收表》

文章引用链接:http://www.fjnj.gov.cn/cms/html/njxrmzf/2026-09-09/83178896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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