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莆田市双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莆田秀屿分公司受莆田市秀屿区人民检察院委托,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编外工作人员1名。现将具体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1、岗位性质:合同制(编外聘用人员)
2、招聘岗位及名额:文员,1名
二、岗位职责
主要负责单位日常辅助性工作,完成部门交办的各项其他工作任务。
三、报名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拥护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专业能力、职业操守及个人品行。
2、本科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3、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能熟练运用Word、Excel、PPT等常用办公软件,具备基本的办公事务处理能力。
5、符合检察院工作需要的其他条件。
四、禁止报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名: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或被其他单位辞退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违反社会公德、职业道德,造成不良影响的;
5、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检察院工作的。
五、招聘流程
1、资格审查:招聘方根据报名人员资料进行初步审查筛选,核实报名资格,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并通知考生面试相关事宜。
2、面试内容:考察应聘人员思想政治素养、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应急应变及岗位适配能力。
3、考察与体检:根据面试综合表现确定考察对象,统一组织考察及体检工作。考察、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可根据实际情况依次递补。
六、报名事宜
1、报名时间:2026年8月21日—2026年8月28日
2、报名方式:采取邮箱报名方式。应聘者下载填写报名登记表(附近期免冠彩照电子版),将报名表、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相关资格证书,统一打包发送至指定报名邮箱。
3、报名邮箱:ptsxrlzy@sina.com
4、邮件命名格式:个人姓名+应聘检察院文员+电话号码
5、咨询电话:0594-5892866
七、工资待遇
本次招聘人员为编外合同制聘用人员,入职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试用期1个月,最低服务期限6个月。岗位应发工资2600元(含个人五险一金缴纳部分),其余相关福利按照单位政策标准执行。
附件:莆田市双兴人力资源有限公司莆田秀屿分公司报名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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