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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0人公告

福建事业单位考试网 | 2026-07-29 1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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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因工作需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批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辅警”)。招聘简章如下: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

  (一)报名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养和道德品行;

  3.年满18周岁以上、38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8月至2008年8月期间出生),具体计算到月,其他年龄要求按此类推;

  4.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说明:1.毕业证书须在2026年7月31日前取得;2.退役军人应聘大专岗位辅警的,其学历条件可以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但入职后三年内应当取得大专以上学历,未取得的,聘用期满后不予续聘);

  5.具有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及工作能力;

  6.身心健康,体态端正,面部及身体裸露部分无明显缺陷,无吸毒、文身、口吃、斜视、色觉异常、传染性疾病、精神病史等;

  7.具备招聘岗位设置的资格条件(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二)优先招聘条件

  应聘辅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同等条件下优先聘用:

  1.烈士的配偶和子女,因公牺牲军人、人民警察和辅警的配偶和子女;

  2.被确定为见义勇为的人员;

  3.退役军人;

  4.警察类或者政法类院校毕业生;

  5.国家和本省、市规定的其他优先情形的。

  (三)不得报名情形

  1.被开除党籍、军籍的;

  2.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3.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者因吸毒、卖淫嫖娼、赌博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4.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5.因违反辅警管理规定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6.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7.现役军人、我市公安机关在职辅警;

  8.全日制普通高校在读学生(含截止报名时间未取得招聘所需学历毕业证书的应届毕业生);

  9.具有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情形的。

  应聘者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含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以及近姻亲关系)的人民警察所在的同一部门,或者有直接管理、直接利害关系的岗位。

  三、招聘岗位与经费保障

  (一)招聘岗位。具体招聘岗位详见《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招聘人数与通过报名资格审核人数比例达不到1:3时,可以等比例减少该岗位人数或取消该岗位。

  (二)经费保障。工资待遇按照有关规定,实行分级分类的薪酬制度,试用期满后实发工资约4500元/月,不含单位五险一金及其他福利待遇。

  四、报名有关事项

  (一)招聘公告发布地址: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注:未授权第三方转载转发,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注意甄别信息来源。)

  (二)报名时间:2026年8月6日至8月7日,9:00-11:30、15:00-17:3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三)报名方式:应聘者携带报名材料到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大队一楼大厅(湖里区港中路1692号104(湖里区综治教育培训中心))进行现场报名,如应聘者需咨询招聘问题,可在报名期间的工作日8:30-11:30、14:30-18:00,致电:0592-5727521。

  (四)报名需提交材料:

  1.《报名表》1份,须粘贴好1寸免冠彩色证件照片;

  2.身份证复印件1份,在复印件空白处签名并写“本人不存在本次招考中不得报名的情形”;

  3.户口簿首页、本人页复印件1份(复印在同一面上),复印件空白处考生手写签名;

  4.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有学位证书的需一并提供复印件1份,退役军人以高中(中专)学历应聘大专岗位的,需提交高中(中专)学历毕业证书,并提供大专在读证明(通过学信网查询学籍)),考生手写签名;

  5.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login.chsi.com.cn)查询,考生手写签名;

  6.失信被执行情况查询结果截图打印1份(登录“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点击“综合查询被执行人”查询全国法院范围内失信被执行情况,网址:http://zxgk.court.gov.cn/),考生手写签名;

  7.退役军人需提供退伍证复印件1份,复印件考生手写签名;

  8.符合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复印件1份,复印件空白处考生手写签名。

  (五)资格审核

  应聘人员报名时须认真阅读招考岗位条件,每人只限报考一个岗位,确认自己符合条件方可报名,材料不齐全、格式不正确或逾期视为报名无效,报名时须对本人的报名资格及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作出相关的承诺。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将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后方可参加考试。凡弄虚作假或不符合岗位条件要求的,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一经核实,即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五、考试内容及方式

  考试采取体能测试、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面试前还应当进行心理素质测评。考试时,应聘者必须持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考试,否则不得进入考场参加考试。

  (一)体测。体能测试项目为男子1000米跑和纵跳摸高。跑步每人最多可测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未达标者视为该项目视为不合格;纵跳摸高每人最多可测3次,1次测试达标,即视为该项目测试合格,3次均未达标者视为不合格。凡测评项目其中一项不合格的,视为体能测试不合格。具体标准如下:

  男子组

项目 标 准
30岁(含)以下 31岁(含)以上
1000米跑 ≤4′25″ ≤4′35″
纵跳摸高 ≥265厘米

  备注:年龄计算时间截止到参加体能测试当月。

  1.体能测试不合格者不进入下一轮笔试。体能测试当日应聘者必须填写《自愿参加体能测试承诺书》,承诺本人身体健康,没有会影响本人参与体育活动的不适、损伤、疾病,如高血压、心脏病等。如果在体能测试过程中因自身原因产生或引发自身意外或其他任何形式的损失,由本人承担。

  2.如应聘者对本人的体能测试结果有异议,应在体能测试现场向工作人员提出申诉,逾期不再受理。

  (二)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总分为100分,笔试合格线另行公布。笔试内容包括时事政治、法律知识、社会常识、公安基础知识、《厦门经济特区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等。笔试结束后,从笔试合格者中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岗位招聘人数的1:3确定心理素质测评人选。若按比例确定的最后一名出现多人笔试成绩相同,则成绩相同者一并进入心理素质测评环节。

  (三)心理素质测评。心理素质测评前进行吸毒史检测,心理素质测评将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个人自费)。心理素质测评结果作为是否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重要依据之一。

  (四)面试。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人数时,面试合格线为80分。未达合格分数线的,不再参加后续招聘环节。

  (五)综合成绩总分计算。综合成绩总分=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六)成绩查询。笔试、面试、综合成绩在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大队一楼粘贴公布。应聘者如对本人成绩有异议,可在成绩公布后2日内向招聘主管部门申请成绩复核。复核内容仅限于是否漏评、漏登分,成绩统计是否有误,不对评分标准和评审过程进行复核。体能、笔试、面试任一项目成绩不合格不计算综合成绩和排名。

  六、体检

  (一)体检对象

  体检人选根据综合成绩总分排名,按各岗位招聘人数1:1比例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确定。若综合成绩总分相同,则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序,若面试成绩仍相同,则取笔试成绩较高者;若以上成绩均完全一致,则由招聘主管部门另行研究确定。

  (二)时间及地点

  进入体检环节的应聘者需统一到指定的医院集中体检。体检人员应按时参加体检,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体检中出现隐瞒既往病史、让他人顶替体检,交换、替换检验样本等行为的,给予取消聘用资格。

  (三)体检项目及费用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体检费用个人自费。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进行复查;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合格标准的,应当场进行复查。体检结果另行通知,进入体检环节的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义的,应在得知体检结果的2日内提出复检申请,由招聘主管部门视情组织复检,费用由申请方承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并以复检结果为最终体检结论,自行到其他医疗单位体检的无效。

  七、考察政审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政审,重点审查是否存在不得招聘为辅警的情形。期间,再次复核应聘者的资格条件,考察政审或资格条件复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八、公示、聘用及岗前培训

  (一)公示

  从考试、体检和考察政审均合格的人员中确定拟聘用对象,并在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大队一楼进行公示,公示时间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受到投诉且经查实不符合应聘资格的,不予聘用;对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由招聘主管部门研究决定是否聘用。

  出现体检、考察、资格复核不合格及放弃体检、考察、聘用资格的,或者公示过程中发现问题不予聘用的,招聘主管部门可视情进行递补。

  (二)聘用

  经招聘主管部门审核,对公示过程中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通知拟聘用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或入职材料不齐全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报到后,组织拟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合同试用期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执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发现拟聘用人员不具备招聘资格条件、不符合岗位报名要求、不能胜任辅警工作等情形的,或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三)岗前培训

  拟聘用人员将统一进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不合格的予以解除劳动合同。聘用后具体岗位需服从湖里分局调剂。

  九、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聘简章在厦门人才网(www.xmrc.com.cn)发布,成绩、通告、公示等相关信息在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警务辅助人员大队一楼粘贴公布。未授权其他第三方平台或公众号转载、转发,郑重提醒广大考生提高警惕、诚信应考,注意甄别信息来源,切勿上当受骗;因轻信其他第三方平台或公众号转载的招聘信息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二)本次考试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也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社会上任何以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警务辅助人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参考资料、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

  (三)应聘者参加体能测试、笔试、心理素质测评、面试、体检等各环节,必须遵守考场或现场组织纪律,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凡不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顶撞考官及工作人员的行为,一经核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

  (四)在招聘过程中的任一环节,但凡舞弊、弄虚作假的,一经核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并记入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辅警考试录用诚信档案库,记录期限为五年,并在五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辅警招聘考试。

  (五)本公告及应聘相关要求的附件、具体考试通知、考试成绩在指定的网站、公告栏发布或通过短信、电话等方式通知本人。请应聘人员报名时填写常用手机,保持通讯畅通。每场考试均须携带身份证核验身份。应聘者提交报名材料,即视为知悉、遵守招聘简章,并将自行及时查阅、接收、遵守考试相关的通告、公示等内容。

  (六)根据各辅警岗位空缺情况,可以从本次招聘各项考试成绩均合格但未能进入体检程序的应聘人员中,按成绩排名依次递补。招录考试成绩有效期为半年,自考试综合成绩发布之日起算。

  (七)本简章及《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所称“以上”均含本级。

  (八)本简章由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负责解释,如简章条件、要求与实际冲突的,以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解释为准。

  附件:1.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

  附件:2.厦门市公安局湖里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岗位表

  附件:3.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

  附件:4.报名表填写规范参考

  2026年7月29日

  原文标题:厦门人才网-厦门市人才服务中心唯一官方网站、厦门人力资源市场、厦门市人才市场招聘求职资讯培训XMRC

  文章来源:https://www.xmrc.com.cn/Recruit/AdvDetail?AdvertId=c85ff269491d4b9d858dbe51a351e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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