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复审对象
根据省、市教师招考相关文件规定,我局拟对报考我县学校新任教师岗位且参加全省统一组织报名考试,笔试成绩达到合格线及以上的考生,按笔试成绩(含加分)从高分到低分,按职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复审对象,名单详见本公告附件1(咨询电话:0596-3339843)。
二、复审时间
2026年6月11日-16日:上午8:30—12:00;下午3:00—5:30。
复审对象的具体时段安排如下:
1.6月11日上午:初/高中语文/信息;
2.6月11日下午:初/高中数学/音乐/美术;
3.6月12日上午:初/高中英语;
4.6月12日下午:初/高中物理/化学/生物/心理;
5.6月15日上午:初/高中道德与法治/历史/地理/体育;
6.6月15日下午:小学语文/数学;
7.6月16日上午:小学英语/信息/科学/道德与法治/音乐/体育/美术;
8.6月16日下午:学前教育、特殊教育、三支一扶、退役军人,其他未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
请各位参加资格复审的考生务必合理安排好个人事务,如期参加资格复审,逾期未参加资格复审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复审地点
诏安县教育局一楼办事大厅(诏安县南诏镇光良社区玉峰西路11号)。
四、复审材料
1.《2026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1份(请自行下载“复审表”并根据要求如实填写、考生本人要自己亲笔签名,具体见附件2)。
2.全省统一笔试准考证、网络报名表。
3.本人有效身份证、户口簿(户籍簿复印件格式:上半页为户籍簿首页地址栏部分,下半页为本人信息部分)。
4.(1)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2)非2026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应提供:学历、学位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或合格证明。
6.教师资格证。报考者的教师资格证书应在2026年3月4日前取得。取得教师资格笔试合格证、面试合格证及普通话合格证等三证,或提供由相关部门出具通过考试的成绩单或通过考试的结论,视同持有(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其中:2026届全日制普通院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放宽到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报考人员相关专业资格证书通过考试但未取得证书的,须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关部门出具的成绩单及是否通过考试的结论。
7.师范专业专科毕业的,必须出具“其就读院校开设的教育学、心理学和教育教学实习等课程成绩材料”。
8.已经在民办学校、企业等非机关事业单位参加工作的报考者,应提交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或解除劳动关系的情况说明。
9.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材料。
审核材料请按以上顺序整理并装袋注明,均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A4纸),原件审核后退还本人,证明材料须加盖所就读院校或单位公章。
五、若因报考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而产生的缺额按全省笔试成绩(含加分)依次递补,递补名单及审核时间等要求将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zhaoan.gov.cn/通知公告栏公告,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
六、考生进入资格复审等环节,因个人原因想放弃的,须由本人提交书面放弃申明,放弃申明应写在考生身份证复印件的空白页面并签名,否则记入考生诚信档案。
经资格复审合格确定为体检对象的考生,我局将在诏安县人民政府网站通知公告栏进行通知,请考生及时关注浏览(http://www.zhaoan.gov.cn/)。
附件:1.附件:2026年诏安县公开招聘新任教师复审对象名单
2.附件:2026年诏安县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表
诏安县教育局
2026年6月1日
原文标题:2026年诏安县公开考试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新任教师资格复审公告-公示公告
文章来源:漳州市诏安县人民政府http://www.zhaoan.gov.cn/cms/siteresource/article.shtml?id=20686178347380000&siteId=830634450319530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