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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三明清流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3人公告

清流县人民政府 | 2026-05-29 1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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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乡(镇)党委、政府,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闽委社〔2026〕22号)、《中共三明市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明委社〔2026〕17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就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计划

  2026年,我县统一招募3名高校毕业生,分别安排到龙津镇凤翔、屏山、渔沧3个居民委员会从事社区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

  二、招募方式和原则

  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具体招募派遣工作由社会工作部门牵头,组织、民政和人社、财政、教育等部门配合实施。

  已参加过服务社区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乡村振兴计划等同类基层服务项目的高校毕业生不再纳入招募对象范围。

  (一)招募对象和条件

  招募对象为本市11个县(市、区)生源的省内及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本专科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符合以下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服从分配,自愿到社区从事工作;遵纪守法,敬业奉献,作风正派;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2.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的口头表达和文字写作能力。

  3.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不超过25周岁(即在2001年7月3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即在1998年7月31日后出生),2026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保证2年服务期内能正常履职。无法保证完整服务期的,期满不予考核,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5.须于2026年12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未按期取得的,取消派遣资格。

  (二)组织报名

  1.报名时间和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2026年5月28日至6月10日(正常上班时间)。

  报名地点: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19幢三楼(原老法院)县委社会工作部。

  2.报名方式

  (1)现场报名。报名地点: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19幢三楼(原老法院)县委社会工作部。

  (2)邮寄报名。用快递邮寄报名材料,信件到达时间不得超过6月10日,并请报名人员于6月10日前本人及时与中共清流县委社会工作部工作人员电话核实信件是否到达报名处。

  3.表格下载

  报名前可登录“三明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三明市人社局(rsj.sm.gov.cn)网站下载并填写《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

  4.证件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4)就业推荐表;(5)应届毕业生须经高校毕业院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6)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为准;(7)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和军人的子女证明;(8)残疾毕业生应提供《残疾人证》;(9)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10)学习成绩单及专业成绩排名证明(已完成学年学科成绩及排名);(11)获得省级及以上、市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赛事奖项或者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件材料等;(12)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以上第(3)、(6)、(7)、(8)、(9)、(11)、(12)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往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1)家庭户口本、本人身份证;(2)近期同版一寸免冠照片2张;(3)党组织出具的党员证明;(4)毕业证书;(5)《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6)家庭经济困难毕业生以低保证件为准;(7)烈士子女,因公牺牲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人民警察和军人的子女证明;(8)残疾毕业生应提供《残疾人证》;(9)退役大学生士兵证明;(10)学习成绩单及专业成绩排名证明;(11)获得省级及以上、市级、校级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生、优秀团干部、三好学生、优秀毕业生荣誉证书,省级及以上赛事奖项或者校级及以上奖学金证件材料等;(12)社会工作职业资格证书。以上第(3)、(6)、(7)、(8)、(9)、(11)、(12)项没有的可以不提供。

  以上报名材料除报名登记表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提供复印件。报名材料需按顺序提交,并附材料清单,填写《清流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自评表》(附件3)。

  5.报名要求

  符合招募条件的高校毕业生,在规定时限内选岗报名,对报名信息真实性负责;信息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名及派遣资格。

  (三)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6月11日,县委社会工作部按照招募条件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

  2.考核。6月12日—6月21日,由县委社会工作部、民政和人社局按照招募方案组织考核。招募不分志愿服务社区,按所有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考核分数,从高到低依次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人选。当出现报考者考核分数相同时,由招募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具体考核要求按照《清流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试行)》(附件2)执行。

  (四)组织体检

  1.体检。6月22日—6月24日,由市委社会工作部统一指定时间和医院,参照当地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组织体检工作。体检人选根据考核情况、按招募岗位人数与备取人选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的高校毕业生由市委社会工作部负责通知。

  2.递补。体检缺席者取消招募资格;体检不合格者,候补人员按照高校毕业生考核情况依次递补,并进行相应的体检。

  (五)确定人选

  6月25日—6月29日,市委社会工作部根据体检结果确定拟招募人选,并在“三明社会工作”微信公众号对拟招募人选进行公示,面向社会公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六)签订协议

  6月30日前,由县委社会工作部组织入选的毕业生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并将名单报市委社会工作部备案。

  (七)派遣报到

  6月30日前,县委社会工作部及时派遣入选的毕业生到服务社区报到,相关镇和社区居民委员会做好接收与手续办理。

  待遇保障、服务管理参照省市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文件执行。

  联系人:邹根华

  联系电话:5321590

  电子邮箱:qlxwshgzb@163.com邮政编码:365300

  通讯地址:清流县龙津镇龙城街19幢三楼

  附件:

  1.三明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

  2.《清流县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量化考核评分标准(试行)》

  3.清流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人员自评表

  4.清流县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招募领导小组成员名单

  附件:中共清流县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doc

  中共清流县委社会工作部 中共清流县委组织部 清流县教育局

  清流县财政局清流县民政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

  2026年5月28日

  (此件主动公开)

  原文标题:中共清流县委社会工作部等5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26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_公告公示_清流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文章来源:清流县人民政府https://www.fjql.gov.cn/zwgk/gggs/202605/t20260529_221038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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