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因工作需要,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9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01岗 会计1人
02岗 工程管理员3人
03岗 计划合同部1人
04岗 试验检测工程师1人
05岗 工程部负责人1人
06岗 计划合同部负责人1人
07岗 安全部负责人1人
具体岗位及要求请参见《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及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坚决拥护党的领导,贯彻执行党和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
2.政治素质好,遵守纪律,品行端正,道德良好,责任心强,热心为群众服务,具有一定的组织、管理、协调能力;
3.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①曾因犯罪受过(或免于)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人事考试作弊行为的人员;③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④现役军人;⑤普通高等院校全日制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⑥试用期内的公务员;⑦有法律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情形。
(二)具体条件及要求
1.年龄条件:18周岁以上,45周岁以下(即在1981年5月至2008年5月期间出生),对年龄条件另有要求的,以《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附件1)的要求为准。
2.学历条件:报考人员取得的学历须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上可查询认证。
报考人员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国外学历学位报考的,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台湾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证明。学历认证可登录中国留学网(http://www.cscse.edu.cn)查询认证的有关要求和程序。
3.根据福建省教育厅、财政厅、物价局、人事厅、发改委《关于在全省高校毕业生中试行“双学位”“双专业”教育的意见》(闽教高〔2009〕9号),经修读达到毕业条件并获得“双学位”“双专业”证书的报考人员,由省教育厅进行省内统一电子注册,在本省范围内承认其学历、学位。此类报考人员的“双学位”“双专业”所对应的学历学位,须在福建省“双学位”“双专业”毕业生学位证书毕业证书信息查询平台(http://www.fujian.gov.cn/cspuc/bsfw/search_sxwszy)可进行查验。
4.招聘岗位专业条件设置为“××类”的招聘岗位,参照《福建省2026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附件2)中“××类”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专业条件设置为具体专业名称的招聘岗位,符合所列专业的报考人员准予报考。
四、招聘流程
本次招聘主要采取公开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聘用等程序,具体形式根据岗位和报名人数而定。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方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2026年5月13日至5月27日为统一报名时间,报考人员可登录微信小程序“石狮人才网官方”中“公开招考”栏目进行网上报名。
2.报名提交材料:
(1)学历学位证书(毕业证及学士学位证,就业推荐表)、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必须在有效验证期内)扫描件;
(2)本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扫描;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
(4)岗位要求的职(执)业资格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职务)证书及其评审表。
(5)所招岗位要求具备工作年限和经验的,皆须提供工作经历证明(提供聘书、劳动合同或加盖单位公章的工作证明、离职证明,以上证明均须具体到工作岗位及工作内容)及相应的社保缴交记录。工作经历证明无法提供的,视为不符合报考条件,取消聘用资格;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工作经历”是指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民办非企业单位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工作经历和全日制普通教育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6)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3.报名注意事项
(1)考试报名不收取报名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考岗位一经确认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2)岗位要求的相关资格条件证书取得的截止时间和相关资历计算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7月31日。如未在规定时间内取得,将取消聘用资格。
(3)考生要如实完整地填写报名表,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且须注意及时查看最新公告。对因联系方式填写有误或联系方式无法保持畅通等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对于因信息填写不完整而影响资格条件判断的,将不予通过资格审核。
4.资格审查:按照报名条件对所有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和相关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凡发现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的,即取消其考试、聘用资格。
(二)考试
采取面试方式进行。
1.面试测试时间、地点:面试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以《面试通知书》为准。
2.面试内容:面试采取半结构化面试,重点考察考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3.成绩计算:面试成绩实行百分制,总分100分,面试成绩即为考生总成绩,合格线65分。若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数,考生面试成绩必须达到7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线的,不予录用。
4.成绩公布:报考人员的成绩于“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微信公众号发布,并公示3个工作日。
5.考试成绩相同时,同等条件下依次优先聘用:1.国定贫困户;2.烈士子女;3.复退军人;4.随军家属;5.有相关工作经验或取得相应岗位资格证书。若成绩相同且同时具备或不具备上述优先条件,则加试一场面试,按加试的面试成绩排列。
五、体检、考察、聘用
(一)体检
1.根据综合成绩从考试合格者中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的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
2.体检时间、地点另行安排。体检参照福建省公务员考录现行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员自行承担。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和聘用资格。体检对象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一周内申请复检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二)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考生各方面的表现,遵纪守法和综治等情况。对考核合格者给予聘用。体检、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三)聘用
1.考试、体检及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众号公示3个工作日。拟聘人选经公示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实行上岗试用及办理聘用手续。
2.聘用人员须在接到聘用通知后的规定时间内报到,逾期未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情况特殊的,经用人单位同意,可延期报到。
3.人员递补。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聘用公示等环节因主动放弃或不符合要求等原因出现计划缺额时,由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决定是否在该岗位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人员中按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等额递补或放弃该岗位招聘。如有递补,各环节原则上为一次。
六、用工形式及薪酬待遇
1.本次聘用人员采取项目化用工方式,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
2.本次聘用人员薪酬福利按公司有关规定执行,办理五险一金,提供餐费补贴和其他福利等。
七、其他事项
(一)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执行。
(二)本次公开招聘的相关信息将通过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平台公众号发布。考生应随时关注相关信息,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上相关信息而影响招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考生在本次招聘考试过程中如有相关问题,可咨询石狮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三)考生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各有关规定后方可报名。因未认真阅读本公告相关规定而影响应聘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四)本方案仅适用于本次公开招聘,未尽事宜由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负责解释。
附件:
附件1.泉州福狮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公开招聘计划表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HM7uQ2DF7vSYj0uwmnKVhw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