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满足业务发展及工作需要,福州仲裁委秘书处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采购专员(劳务派遣)1名。具体事项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二)遵守单位各项制度规定,具备承担相应岗位的能力,能够独立处理各种工作任务,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能力;
(三)年龄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四)不得报考或取消考试、聘用资格的条件: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公职的;
3.被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且尚未解除惩戒的;
4.在各级公务员或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考(聘)纪律行为,尚在禁止报考期限内的;
5.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人员);
6.符合《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7.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得报考的其他人员。
二、岗位职责及具体招聘条件
(一)岗位职责
1.依据单位年度工作计划与实际需求,协同财务部门合理编制与执行采购资金预算,科学确定采购项目的范围、数量、金额与时间节点,保障采购活动有序进行;
2.根据项目特点,依法依规选用相应采购方式,组织实施包括办公用品、固定资产等各类采购;
3.负责供应商库的建立与维护,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履约评估及日常动态管理;
4.负责采购合同的起草、审核、签订与归档,监督合同履行情况,协调解决履约问题;
5.建立健全采购内部控制与风险防控制度,防范廉政与操作风险;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招聘条件
1.本科及以上学历,会计、审计类专业,两年以上工作经历;
2.具有较强的沟通与谈判能力、组织能力和学习能力;
3.中共党员优先;
4.具有政府采购管理工作或者审计工作的优先。
三、报名及考核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26年2月5日至2026年2月25日。
报名方式:应聘人员请填写《福州仲裁委员会秘书处劳务派遣人员招聘报名表》(附个人近期免冠证件照),并附相关应聘材料(个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相关资格证书、获奖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邮箱fzzczhb@163.com,邮件主题注明“应聘岗位名称+姓名+联系方式”。
收到报名材料后,将对照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任何环节发现考生不符合招录条件或弄虚作假的,予以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二)考试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数与拟招聘人数比例原则上应达3:1以上方可开考,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的招聘。该比例达到3:1但低于10:1(含10:1)时,采取直接面试考核,面试成绩即为综合成绩;若高于10:1,则组织笔试,以3:1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按照笔试、面试成绩比例1:1计算综合成绩。
(三)体检与背景调查
根据应聘人员的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背调人选。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背景调查主要了解其政治素质、工作学习表现及诚信情况。
(四)公示与录用
对拟录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与其签订派遣劳动合同,办理劳务派遣手续,试用期按法律规定执行。
四、待遇与管理
(一)薪酬待遇:试用期满年收入可达10万元左右(含单位及个人支付的五险一金),享受国家规定节假日休假。
(二)人事关系:录用人员与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由市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派遣至秘书处工作。
(三)日常管理:录用人员由秘书处负责日常管理与工作考核。对表现优秀者,将在评优评先、培训机会等方面予以倾斜。
五、其他事项
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参加考试、体检、报到的,视为放弃资格。
咨询电话:0591-83388762、0591-83359053。
原文链接:https://mp.weixin.qq.com/s/tzC3U2WOYwW8rJmU-zMGtQ




